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運作及職能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第三條規定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會議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本委員會主要負責監督公司財務與內部控制機制,確保營運透明與合規性。其職責包括:審查財務報表的適切性,評估簽證會計師的獨立性與績效,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運作,監督法規遵循情況,以及評估企業可能面臨的風險並進行控管,以維護公司穩健經營與股東權益。

 

審計委員會成員簡歷

本公司第一屆審計委員會目前有三席委員,任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7年8月1日。

職稱

姓名學經歷現職

召集人

(獨立

董事)

鄭文正

政治大學行政專科

逢甲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合作金庫信託部領組

玉山銀行中區環球金融中心資深副總經理

順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精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委員

(獨立

董事)

鄭明仁

逢甲大學建築學系學士

成功大學建築學碩士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教授

逢甲大學建築專業學院兼任教授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綠建築評定機構副召集人

財團法人臺中市建築文化教育基金會董事

委員

(獨立

董事)

張元龍淡江大學會計學系

勤政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新日興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基士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KY 獨立董事